考试项目及计分办法
2017年体育考试将采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与学生耐力素质、力量素质和运动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,满分为40分,其中体质健康标准考试10分,学生耐力素质考试、力量素质考试和运动技能考试三项30分。具体项目见下表(共分四类十二项)。
考试类别 |
第一项 |
第二项 |
备注 |
体质类(10分) |
身高体重、肺活量、
坐位体前屈、50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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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力素质类(10分) |
1000米跑(男生)
800米跑(女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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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量
素质类
(10分) |
上肢(躯干)力量 |
掷实心球(2公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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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考一项 |
下肢力量 |
立定跳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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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动技能类(10分) |
篮球运球投篮 |
排球垫球 |
选考一项 |
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为:身高体重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50米等四项。计分方法按10分、9分、8分、7分、6分、4分六档记分(具体换算办法见附件),体质健康标准考试由乡镇(街道)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,并将体质考试分项记录的原始数据报台州市教育考试院,此数据将作为对普通高中学生体质监测的起点成绩。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。
耐力素质考试项目为:长跑(男生1000米跑、女生800米跑)。力量素质考试项目为:掷实心球和立定跳远二项选考一项,其中立定跳远项目采用仪器考试。运动技能考试项目为:篮球运动投篮和排球垫球二项选考一项。选考项目在中考报名时选定,一经选定不得更改。具体考试规则要求见附件。